想象這樣一個情景:張三對李四說:站住!把電話交出來!如果李四真的交出了他的手機,三的行為會被判敲詐勒索罪嗎?看到這里,你可能已經(jīng)有經(jīng)驗了,知道這個問題大多有漏洞,不能輕易下結(jié)論。那么,我們和閔行刑事律師一起先來看看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要件,具體認定中有哪些難點,再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敲詐勒索罪的客觀因素構成一個要件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威脅、恐嚇他人的方式,勒索大量公私財物或者大量金錢的行為。 其中,敲詐勒索是敲詐勒索構成要件符合性判斷的核心。 什么是勒索?
勒索是指威脅、脅迫、恐嚇對方,要求對方處分財產(chǎn)的行為。這里的威脅、脅迫、恐嚇是指通過傳播邪惡來使對方害怕的行為,如暴力行為、對對方自由、名譽的威脅等。
先來看暴力。一般來說,當行為人實施某種暴力行為時,會對受害人構成威脅,因為這意味著如果不交付財物,行為人可能會繼續(xù)實施暴力行為。但是,這里有兩點需要注意。
首先,暴力行為不限于直接針對受害者實施,只要受害者感到受到威脅,還可以針對第三方甚至犯罪者本人實施。 例如,肇事者拿著啤酒瓶砸自己的頭,這也是一種告知受害人邪惡的方式,屬于敲詐勒索罪的威脅。 因為這意味著如果你不交付,我會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你。
其次,敲詐勒索罪中的暴力行為只要能使被害人產(chǎn)生恐懼,并不足以壓制被害人的反抗。與搶劫罪不同的是,搶劫罪中的暴力必須足以壓制被害人的反抗。
讓我們來看看其他威脅受害者的方式,讓對方感到害怕。比如威脅受害人的自由和名譽。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公布的加害對象可以是交付財物的被害人,也可以是與被害人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比如行為人向男方聲稱不交付財物就要傷害其女友,這也屬于敲詐勒索罪中的威脅行為。
但是,如果行為人所通告的被加害人與對方企業(yè)沒有進行任何社會關系,就不可能使對方可以產(chǎn)生一種恐懼心理,也就導致無法發(fā)展造成其他任何威脅。比如,行為人對甲說,如果你不把錢拿出來,我就會受到傷害路人乙。對甲來說,乙只是我們完全陌生的路人,自己國家根本問題不會因此學生產(chǎn)生對于任何恐懼心理,所以行為人通告的這種惡害就不屬于敲詐勒索罪中的威脅人類行為。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只要行為人實施威脅恐嚇行為,就可以確立敲詐勒索罪。 例如,A的強迫行為沒有引起B(yǎng)的恐懼,但乙基出于同情或其他原因?qū)⒇敭a(chǎn)交給A。 事實上,這種情況與搶劫罪的相關原則是相同的,只能視為敲詐勒索未遂。
再例如,C 的強迫行為使得丁產(chǎn)生恐懼心理,在丁向警方報案之后。為了逮捕 C,警察讓丁到約定的地點交付財產(chǎn)。在本案中,丁某雖然交付了財產(chǎn),但他并沒有處理財產(chǎn),而是協(xié)助警方逮捕了犯罪人,所以丁某的行為只能被認定為敲詐未遂。
需要我們注意的是,雖然中國敲詐勒索罪里說的發(fā)展威脅是指通告惡害,但惡害最終目標有沒有可以實現(xiàn)對犯罪的認定問題其實他們并不具有重要。也就是說,即便行為人通告的惡害是假的,只要一個能使學習對方企業(yè)產(chǎn)生一種恐懼以及心理,進而提高交付財物,就不可能影響學生敲詐勒索罪的成立。比如,張三向李四謊稱綁架了他的兒子,如果不支付100萬元贖金就馬上撕票。如果李四出于這種恐懼社會心理交付了贖金,那張三的行為就成立敲詐勒索罪。
那么,如果行為人威脅的內(nèi)容不違法,能否確立敲詐勒索罪? 例如,為了從B的搶劫中非法獲得財產(chǎn),A威脅要舉報。 在受到威脅后,B產(chǎn)生了恐懼,把搶來的財產(chǎn)給了A。這種情況實際上在現(xiàn)實生活中經(jīng)常發(fā)生,A的行為應該如何評價? 根據(jù)法律,雖然向警方舉報的行為并不違法,但A仍然犯有敲詐勒索罪,因為他告知了B的罪惡,并使B害怕,然后交付了財產(chǎn)。
以上是敲詐勒索罪客觀構成要件的內(nèi)容,但理解這些,在司法實踐中仍會遇到無法啟動的情況。 這里有兩個最具代表性的識別困難。
二、如何區(qū)分權利行使與敲詐勒索罪?
第一個教學難點是,怎么進行區(qū)分不同權利可以行使與敲詐勒索罪?比如,行為管理人在生日蛋糕中吃出了蒼蠅,以向媒體發(fā)展反映企業(yè)或者向法院起訴相要挾,要求學生商家賠償。這種社會行為,能成立敲詐勒索罪嗎?
我不這么認為。 即使行為人要求的賠償數(shù)額巨大,即使特別巨大,也不應被視為勒索罪,因為行為人的手段和目的是合法的。 最終的賠償金額取決于雙方之間的協(xié)商。
打個比方,客戶向企業(yè)要求損害賠償,原則上不能成立敲詐勒索罪。但是,如果行為人對身體造成的商業(yè)、財產(chǎn)等同于敲詐勒索,并明確要求賠償超過應受敲詐勒索的數(shù)額。因為在這個時候,行為人的手段是不合法的,目的也超出了賠償?shù)姆秶?
相應地,如果債權人為了實現(xiàn)到期債權而脅迫債務人,該怎么辦?在我看來,只要沒有超出權利行使的范圍,就應該認為沒有給對方造成財產(chǎn)損失,不應該認定為犯罪。當然,這種認定的前提是行為人本身實施的手段行為不構成其他犯罪。比如不能通過非法拘禁實現(xiàn)債權,否則就構成非法拘禁罪。
三、如何進行處理方面敲詐中國勒索罪與搶劫罪的關系
第二個難點是如何正確處理敲詐勒索與搶劫的關系? 從行為類型上看,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有許多相似之處,它們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可以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威脅受害人,進而獲取財產(chǎn)。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經(jīng)常遇到這樣一個難題:威脅被害人然后取得財產(chǎn),是建立勒索還是搶劫?
筆者認為,區(qū)分兩種犯罪的關鍵在于行為是否足以壓制被害人的抵抗。搶劫罪中的暴力和脅迫必須足以壓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敲詐罪中的暴力和脅迫則可以使被害人產(chǎn)生恐懼。因此,搶劫罪以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為代表,勒索相威脅的手段基本上是無限的。
比如張三在李四家留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李四,要求你三天內(nèi)給我100萬,否則我就把你的事情曝光給你的公司。這是敲詐,因為張三沒有當場威脅要施暴。
再比如,甲背著炸藥進入中國銀行,之后進行威脅社會工作管理人員說:“我包里裝著炸藥,給我20萬元企業(yè)現(xiàn)金,否則我就引爆!”這就是我們足以壓制影響他人沒有反抗的威脅,成立搶劫罪。但是,如果甲對乙說:“你不給我1萬塊錢,我就把你沒修過的照片全放到學生網(wǎng)上!”這就需要屬于他們敲詐勒索,因為通過這種發(fā)展威脅能力不足以壓制對方的反抗。
一般來說,兩種犯罪之間的關系可以用這樣一種方式來表達,即敲詐勒索罪的成立不需要暴力,脅迫程度足以壓制他人的反抗;如果暴力,脅迫程度足以壓制他人的反抗程度,則是搶劫。
現(xiàn)在,讓我們回到本節(jié)開頭的問題。張三對李四說:站??!把電話交出來!這種行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嗎?
從分數(shù)來看。如果張三是一個七尺男兒,拿著兇器,地點是深更半夜一條冷清的巷子,威脅的對象是一個柔弱的女孩。很明顯,這是當場暴力威脅,足以壓制被害人的反抗,所以應當認定為搶劫罪。
但是,如果是大熊對和他進行體格也是差不多的小伙伴野比說:“站?。“涯愕膇Phone11交出來!不然我告訴***你微積分理論考試成績不及格!”如果野比真的可以因此產(chǎn)生了一種恐懼以及心理,把手機企業(yè)交給了大熊,那就是我們應當將大熊的行為認定為中國敲詐用戶勒索罪。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閔行刑事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