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準確衡量囚犯在死牢中度過的時間。一些囚犯在死囚牢房里只待了很短的時間,他們的定罪或死刑判決就會在法庭上被推翻。其他人在被無罪釋放或被非判刑之前已經(jīng)在死囚牢房里度過了四年多。一半的死刑判決免除死刑的時間超過十年,定罪和免除判決之間的時間持續(xù)增長。自 2013 年以來,超過一半的無罪釋放需要 25 年或更長時間。在 2000 年代初,囚犯在被處決之前在美國死囚牢房中度過的時間開始成為有關死刑辯論的一個有趣話題。圍繞 2005 年執(zhí)行死刑的康涅狄格州囚犯邁克爾·羅斯(Michael Ross)的討論有所增加,并受到幾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最近是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的著作的刺激,他們未能成功敦促法院考慮這個問題。
在美國,死刑犯通常要花十多年的時間等待處決或法庭裁決推翻他們的死刑判決。目前在美國被判處死刑的所有囚犯中,有一半以上在死囚牢房里呆了 18 年以上。在死囚牢房中,死刑犯通常與其他囚犯隔離,被排除在監(jiān)獄教育和就業(yè)計劃之外,并且在探視和鍛煉方面受到嚴格限制,每天單獨在牢房中度過多達 23 小時。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即死刑犯是否受到兩種不同的懲罰:死刑本身和在等同于單獨監(jiān)禁的條件下生活的年數(shù)——一種嚴厲的懲罰形式,一般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時間內(nèi)使用人口囚犯。大葉公路刑事律師此外,與一般人群的囚犯不同,即使是單獨監(jiān)禁,死囚牢房的囚犯也一直處于不確定何時被處決的狀態(tài)。對于一些死囚來說,這種孤立和焦慮導致他們的健康和精神狀態(tài)急劇惡化。
制定憲法時,宣判和執(zhí)行之間的時間可以以天或周為單位。一個世紀后,最高法院指出,判刑和處決之間的長期拖延,再加上囚犯對處決時間的不確定性,可能會令人痛苦,導致“可怕的感覺”和“巨大的精神焦慮,導致罪犯的懲罰大大增加。(關于混合泳,1890 年,如Foster 訴佛羅里達案,2002 年所述)。In re Medley中的問題時間框架:四個星期。但在最高法院于 1972 年強制暫停死刑并于 1976 年宣布有意義的上訴審查是任何憲法上可接受的死刑方案的先決條件之后,已經(jīng)引入了許多改革以試圖創(chuàng)造一個更小的死刑制度。任意系統(tǒng)。這導致上訴時間更長,因為強制量刑審查已成為常態(tài),而法律和技術的不斷變化使得對個別判決進行重新審查成為必要。
死刑支持者和反對者都表示,當事關生死攸關時,這種仔細審查是必要的。“人們堅持......應該用盡所有途徑以確保沒有機會(被定罪的人)無罪,”前佐治亞州總檢察長邁克鮑爾斯在 2001 年說。“你越確定,行動就越慢。” (亞特蘭大憲法,2001 年 10 月 27 日)。執(zhí)行死刑所花費的時間對納稅人、受害者家屬和囚犯本身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然而,如果沒有徹底的上訴,死刑案件中的錯誤或不當行為就會被遺漏或被掩蓋。截至 2021 年 6 月,自 1970 年代各州恢復死刑以來,被錯誤定罪和判處死刑的男女中,有 33 人等了 20 年或更長時間才被免罪。在 2010 年至 2021 年 6 月期間被無罪釋放的 17 人等待了 25 年或更長時間才能獲得無罪釋放,而有 12 人則需要 30 年或更長時間才能獲得無罪釋放。
以下信息來自司法統(tǒng)計局:死刑,是12/31/2019 9的死囚人口統(tǒng)計數(shù)據(jù)。56.1% 的死刑犯是白人,41.4% 是黑人,1.6% 是亞裔/夏威夷原住民/其他太平洋島民,0.8% 是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原住民。BJS 將西班牙裔/拉丁裔血統(tǒng)記錄為種族,而不是種族,然而,許多拉丁裔囚犯(占死囚牢房的 15.1%)被 BJS 列為白人。
男性占死囚人數(shù)的 98%;女性占 2%
死刑犯的教育水平中位數(shù)為 12 年級。
55.5%的死囚從未結婚;19.6% 離婚或分居;21.3% 目前已婚;3.6% 喪偶。
28.2% 的死囚年齡在 25 至 44 歲之間。54.8% 的年齡在 50 歲或以上。
9.5% 的死囚曾有過殺人罪。
67.8% 的人之前有過重罪定罪。
以下信息來自司法統(tǒng)計局:死刑,是12/31/2008(該數(shù)據(jù)公開報告的最后一年)的死囚人口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在所有被判處死刑的囚犯中,一半在被捕時年齡在 20 至 29 歲之間;10.5% 為 19 歲或以下;1% 的人年齡在 55 歲或以上。
被捕時的平均年齡為 29 歲。
死囚人口的老齡化。美國的死囚人口正在顯著老齡化:截至 2019 年,有 574 名囚犯年齡在 60 歲或以上。這個數(shù)字代表著不斷增長的高級死囚人口,1996 年只有 39 人。一些死囚老年人在后期犯罪但由于資本上訴過程不可避免地緩慢,許多人已經(jīng)年事已高。與一般人群中的老年囚犯不同,死刑犯通常不會被關押在監(jiān)獄老年設施或“臨終”計劃中,而是經(jīng)常被隔離在特殊設施內(nèi)的單獨牢房中。法律學者認為,處決年紀大的人不符合人道主義價值觀。“死人走路是一回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喬納森·特利說,他曾與年長的囚犯一起工作。“死人坐在輪椅上被推到行刑室是另一回事。” (《今日美國》,2005 年 2 月 10 日)。
2018 年,在處決 75 歲的托馬斯·亞瑟一年后,阿拉巴馬州處決了 83 歲的沃爾特·穆迪,沃爾特·穆迪是自 1977 年恢復執(zhí)行死刑以來在美國被處死的最年長的人,也是唯一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 DPIC 對美國處決的分析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1977 年至 2004 年間在美國處決的 944 名囚犯中,只有 3 名年齡在 65 歲或以上。這一總數(shù)在 2019 年前六個月與比利·科布爾 (70)、唐尼·約翰遜 (68) 和羅伯特·朗 (65) 的處決相匹配。在 1977 年至 20 世紀末的 23 年處決中,只有 10 名 60 歲或以上的囚犯被處決。2010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間,45 名 60 歲或以上的囚犯被處決,僅 2015 年以來就有 23 名。
隨著死囚年齡的增長,各州和法院正在努力解決與年齡相關的身心衰退問題如何影響處決。2004 年,一名 74 歲的男子因 1977 年犯下的謀殺案在阿拉巴馬州被處死。在被處決之前,JB Hubbard 有時會因為癡呆癥而忘記自己是誰。他患有結腸癌和前列腺癌,身體虛弱,以至于其他犯人有時會陪他去洗澡,給他梳頭。(華盛頓郵報,2004 年 8 月 6 日)。2017 年 11 月,俄亥俄州試圖處決身患絕癥的69 歲阿爾瓦·坎貝爾(如圖),但未能成功??藏悹柣加蟹伟?、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前列腺癌和重癥肺炎;他依靠結腸造口袋,每天需要四次氧氣治療,甚至行動不便還需要助行器。在四次未能找到合適的靜脈設置靜脈行刑線后,俄亥俄州取消了行刑。州長約翰·卡西奇 (John Kasich) 給予坎貝爾臨時緩刑,并將他的處決時間重新安排在 2019 年 6 月。坎貝爾在不到六個月后死于絕癥。
2018 年,美國最高法院基于對 67 歲的阿拉巴馬州囚犯弗農(nóng)·麥迪遜 (Vernon Madison) 無權執(zhí)行死刑的擔憂,暫緩執(zhí)行對他的處決。麥迪遜多次嚴重中風,導致他的腦損傷、血管性癡呆和逆行性遺忘癥。中風還讓他說話含糊不清,合法失明,大小便失禁,無法獨立行走。除了對罪行沒有記憶外,他不能再背誦字母 G 后面的字母,因為他不知道牢房里有廁所而弄臟自己,要求將他去世的母親告知他中風,并計劃在他出獄后搬到佛羅里達州。阿拉巴馬州曾辯稱,麥迪遜的癡呆癥并不是處決的障礙,但在 2019 年的一項裁決中,美國國際視野。
許多國際人權條約明確禁止政府使個人遭受“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該禁令是1948 年聯(lián)合國成立后不久的《世界人權宣言》(第 5 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7 條)、《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行為公約》的核心原則之一。、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序言和第 16 條)和《殘疾人權利公約》(第 17 條),以及其他人權文書。越來越多的國際判例法表明,以處決威脅延長死囚牢房構成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懲罰。
在1998 年Elledge v. Florida 案中的反對意見中,Stephen Breyer 法官指出,英國法學家認為 1689 年的權利法案是英國普通法的一個關鍵部分,布雷耶將其描述為“與我們自己的憲法的解釋有關” – 可能會禁止一些殘忍和不尋常的延誤。在 1993 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作為加勒比英聯(lián)邦國家最高上訴法院的英國法院——裁定處決已經(jīng)在死囚牢房度過五年以上的囚犯是“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 ,”相當于違憲的雙重懲罰。法院認為,這些囚犯的死刑判決必須改判為終身監(jiān)禁。(獨立報,1993 年 11 月 3 日)。
委員會的七位上議院法官并未裁定死刑本身違憲。但“人們本能地反感在一個人被判死刑多年后將其吊死的前景,”他們寫道。“是什么導致了這種本能的反感?答案只能是我們的人性。我們認為,讓一個人長期面臨死刑的痛苦是一種不人道的行為。” (同上)。該決定被稱為普拉特和摩根裁決,導致牙買加、百慕大、巴巴多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數(shù)十項死刑減刑,使加勒比地區(qū)英語國家的死囚人數(shù)減少了一半以上。(邁阿密先驅報,1998 年 9 月 8 日)。
沒有死刑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在 2001 年裁定,兩名在華盛頓州被指控犯有謀殺罪的加拿大公民可以被引渡到美國,但必須保證他們不會被判處死刑。加拿大法院認為,在確定引渡是否違反“基本正義”原則時,執(zhí)行前長期監(jiān)禁的可能性是“相關考慮因素”。(美國訴伯恩斯案,SCR 283、353、123,引自Foster 訴佛羅里達案,2002 年)。2009 年,肯尼亞總統(tǒng)將該國 4,000 多名死囚的死刑全部改判為無期徒刑,稱等待處決是“過度的精神痛苦和痛苦”。
死囚綜合癥/死囚現(xiàn)象。美國和其他地方的心理學家和律師認為,在死囚牢房的長期監(jiān)禁會使囚犯有自殺傾向、妄想和精神錯亂。一些人將死囚牢房的生活條件——凄涼的隔離和多年執(zhí)行時間的不確定性——稱為“死囚牢房現(xiàn)象”和可能導致“死囚牢房綜合癥”的心理影響。這些概念的起源通??梢宰匪莸?1989 年延斯·索林 (Jens Soering) 的引渡聽證會,延斯·索林 (Jens Soering) 是一名德國公民,他于 1985 年在弗吉尼亞州被指控犯有謀殺罪并逃往英國。
索林向歐洲人權法院辯稱,他在判刑和處決之間的漫長時間里將面臨的條件與酷刑一樣具有心理傷害。法院同意了。法院在裁定他不能被送到判處死刑的地方時,并未引用死刑本身,而是引用了“死囚現(xiàn)象”,即囚犯在上訴期間等待執(zhí)行數(shù)年。(美聯(lián)社,1989 年 7 月 27 日)。Soering 于 1990 年被引渡,但前提是檢察官承諾不尋求死刑。該Soering案已被列為國際引渡案件的先例,但今天法院在國家沒有死刑往往不會引渡到美國,因為執(zhí)行本身的可能性,不管多長時間在死囚牢房等待,因為死刑本身被視為侵犯人權。
大葉公路刑事律師的結論講近年來,美國囚犯在死囚牢房中度過的時間越來越長,這引發(fā)了人們對這種附加刑罰是否合憲的質(zhì)疑。盡管美國最高法院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但美國死刑專家和美國以外的法院一再將其列為嚴重關切 如果沒有大量分配新資源,縮短死囚牢房的時間將是困難的或有風險地減少必要的審查。上海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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